“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要求各地台办做好春节慰问台胞台商工作******
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近日向各省区市台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台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慰问台胞台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台办走访慰问台胞台企,深入了解台胞台商工作学习生活及生产经营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感染新冠病毒台胞及时提供救治、康复协助;帮助台企了解优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安排好企业生产经营;为台胞台商及其眷属往返两岸提供必要便利,做好“小三通”客运复航后台胞台商往返协助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形式多样的新春联谊活动,让广大台胞台商温暖过冬、温馨过节。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