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主任田成川作视频致辞。 中新网记者 陈天浩 摄
中新网埃及沙姆沙伊赫11月16日电 “加强气候传播,积极提升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意义。”
近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气候传播与公众意识边会”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主任田成川作视频致辞时如是说。
田成川介绍了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长期以来在提升公众环境和气候意识开展的一系列积极探索:一是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气候传播活动;二是发起成立气候传播平台和行动网络;三是开展应当气候变化教育培训。
如,田成川提到,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下,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开展气候智慧学校项目,建立气候智慧学校评价标准和建设指南;指导相关单位承办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培训班,与大型国有企业合作,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能力建设培训,提升企业实现双碳目标的能力。
“我们必须本着为子孙后代的可持续未来负责的精神,坚持目标导向,紧跟政策走向,科学设置气候传播议程,尊重传播规律,加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合作,共同采取行动,开展更丰富、专业、有效的气候传播工作。”田成川称。
“气候传播与公众意识边会”由中国新闻社与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能源基金会协办。(完)
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