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 | 易华:“西风东渐”,人类东西方交流如何走出“青铜之路”?******
中新社北京1月5日电 题:“西风东渐”,人类东西方交流如何走出“青铜之路”?
——专访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易华
中新社记者 孙自法
两千多年前张骞出使西域,开辟了影响深远的丝绸之路;丝绸之路开通之前,东西方交流交往有没有一条通道?会是什么样的通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易华认为,丝绸之路开通之前东西方就存在一条广泛交流的青铜之路,是青铜之路诱发了丝绸之路。青铜之路如何诱发丝绸之路并推动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易华研究员近日在北京接受中新社“东西问”独家专访,对此进行分析解读。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青铜之路是如何形成的?青铜之路和丝绸之路相比较,两者各有什么特点?相互间是何关系?
易华:考古研究表明,欧亚大陆公元前三千纪开始进入青铜时代,起源于环黑海地区的青铜技术随着人群迁徙向周边传播扩散,并且同羊与羊毛、牛与牛耕、马与马车等技术传播密切相关,最终形成一条联结东西方交流交往的路径,我们称之为“青铜之路”。
青铜之路将欧洲和东亚纳入上古世界体系,丝绸之路又加强了东亚与中亚、南亚、西亚、欧洲的联系。大体来说,丝绸之路主要是一条由东向西的技术与文化传播之路,是“东风西渐”;青铜之路则主要是“西风东渐”,是一条由西向东的技术与文化传播之路。青铜冶铸技术,对东方来说是“引进吸收再创新”,并在商周时期发展形成青铜礼器制作巅峰。
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展出的商周后母戊鼎。商后母戊鼎是已知中国古代最重的青铜器,是商周青铜文化的代表之作。侯宇摄两者先后相继而方向相反,正是青铜之路诱发了丝绸之路,然后丝绸之路取代青铜之路。青铜之路证明中国吸收了诸多先进要素,丝绸之路表明中国对人类作出独特贡献。只有将丝绸之路与青铜之路相结合,才能全面系统地理解欧亚大陆文化交流与互动历程及其文明形成过程。
中新社记者:您刚才提到青铜之路将欧洲和东亚纳入上古世界体系,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体系?古代中国在该体系中占据什么地位?
易华:考古和历史研究表明,人类社会经历过三个或三类相似又互异的世界体系,分别称之为现代世界体系(约公元1500年至今)、中古世界体系(约公元初年—公元1500年)和上古世界体系(约公元前3000年—公元初年)。
英国考古人类学家安德鲁·谢拉特(Andrew Sherratt)提出青铜时代世界体系概念,认为史前中国是一个相对独立自主的文化体系,是欧亚大陆世界体系中半分离组成部分。最新研究表明夏商周三代中国已经进入到青铜时代世界体系:夏代东亚处于当时世界体系的边缘,但到了商周时期,中国就已发展成为东亚文化中心。安阳殷墟是青铜时代世界性都市,可与同时代西亚赫梯王国首都哈图沙和北非埃及新王国首都底比斯媲美。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和古中国四大文明古国,实质上就是青铜时代世界体系四大中心。
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商代最常见的冷兵器铜戈。王中举 摄青铜是公认文明标志之一,青铜冶炼制造技术大同小异,青铜工艺或青铜器却百花齐放因时因地各具特色。中国历史上,青铜也是继彩陶、玉器之后第三波艺术浪潮。其中青铜工具、兵器、车马具和装饰品与中亚、西亚一脉相承,体现青铜时代世界体系的共同性;而青铜礼器则大都模仿陶器如鼎、鬲、甗、豆、尊、盉、壶、盘又有所创新,继承了东亚独特礼乐传统。先秦时青铜礼乐器空前繁荣,青铜铃、铎、铙、钟、镈、钲、鼓、錞于齐全。曾侯乙编钟就是空前绝后的代表。如果说环黑海地区是青铜艺术初澜,传入西亚、北非是第二波,普及中亚、东亚就是第三波高潮。商周时期青铜艺术波澜壮阔,表明东亚已经是青铜时代世界体系中心地区。
中新社记者:青铜时代世界体系中,东西方文明如何通过青铜之路交流互鉴?东方的玉崇拜和西方的金崇拜之间有何互动影响?
易华:东亚新石器时代可以称之为玉器时代,中国玉器已有近万年历史,红山和凌家滩、良渚文化堪称中国玉文化高峰,玉文化是中国文化独特底色。而在西方,西亚及附近地区金崇拜亦源远流长,青铜时代以黄金为标志的青铜游牧文化广泛传播;金不仅是西方文化象征,亦变成了欧亚文明共性。通过青铜之路,本土起源玉石文化与外来金属文化融合形成中华文化“玉魂金魄”双螺旋特征,谱写出一曲辉煌灿烂的“金玉交响曲”。
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展出的良渚文化的玉琮。田雨昊 摄随着青铜时代到来,黄金开始出现于中国,其后发展传承至汉唐盛世时,金玉已结下不解之缘,汉语中有很多包含金玉的词语,如金声玉振、金缕玉衣、金玉满堂、金口玉牙、金风玉露、金枝玉叶、金科玉律、金玉良缘……这种影响一直持续至今并且还将持续下去,2008年北京奥运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上,奥运奖牌“金镶玉”设计就是典型东西文化融合延续。
某展览展出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金镶玉”奖牌。田雨昊 摄中新社记者:您对齐家文化研究颇为深入,请问齐家文化在东西方文化交流的青铜之路上有何重要意义?产生的影响有哪些?
易华:从冶金考古、植物考古、动物考古、卜骨决策、陶器、玉器和墓葬等方面对齐家文化与二里头文化进行系统比较,可知两者时空接近性质又大同小异,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如果二里头文化是晚期夏文化,齐家文化就是早期夏文化;如果二里头文化是商文化,齐家文化就是夏文化。
从地理视角看,齐家文化分布于东西交流要冲,正是三大高原结合部或过渡地带,有山有水有草地宜农宜牧;生态多样性为孕育或接受文化多样性提供了条件。同时,齐家文化也位居东亚季风尾闾地带,夏季降雨与融雪重叠容易造成洪水,而神话传说中大禹治水积石山、合黎山、鸟鼠山、渭水、黑水或弱水等均位于齐家文化分布区。
齐家文化玉器璧琮组合源自新石器时代,刀戈组合和圭璋组合始于青铜时代。玉刀和玉璋主要流行于夏代,是夏代文化标志,亦是齐家文化特色。自三代到秦汉,主要礼器形制正是基于齐家文化玉器造型。三代青铜戈矛刀斧镞来自大西北,齐家文化在青铜之路上承担着连接东西的重任。此外,齐家文化时代洞室墓、男女合葬和火葬开始流行,墓葬形式明显多样化:既继承了东亚新石器时代的墓葬传统,又引进了中亚甚至西亚和东欧的墓葬形式,集欧亚墓葬文化之大成。
总体而言,齐家文化年代上与夏代纪年相当,既是中国国内东西部民族与文化交流的结果,也是东亚传统文化与中亚西来文化相结合的产物。青铜之路和丝绸之路都穿过齐家文化分布区,见证着东西文化在这里交流融合发展。因此,齐家文化是上古世界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标志着东亚进入青铜时代,也奠定了华夏复合文明基调。
中新社记者:从青铜之路到丝绸之路,古代东西文化交流连绵不绝,对中华文明形成发展、中华民族性格塑造有哪些深远影响?
易华:中国有个成语叫“化干戈为玉帛”,也与青铜之路东西文化交融有关。以“玉帛”为特色的定居农业礼乐文化起源于东亚,以“干戈”为象征的青铜游牧文化来自中亚,两者代表着“祀与戎”有机结合形成中华文明。
夏朝建立之前,东亚大地以定居农业为经济基础,玉帛古国林立,包括辽宁牛河梁、安徽凌家滩、浙江良渚、湖北石家河、陕西芦山峁、山西陶寺遗址等,都是玉帛古国遗存。其中,石峁遗址表明,随着青铜之路东西文化交流深入推进,中华文明在新石器时代定居农业经济文化基础上吸收青铜游牧经济文化形成复合文明,古代中国从玉帛古国进入干戈王国,“金戈铁马”的青铜游牧文化直接参与建构华夏文明,并推动中华民族形成“玉帛”“干戈”双重性格。
“玉帛”是礼乐文明,象征软实力;“干戈”是王国文明,标志硬实力;化干戈为玉帛,则是软硬结合彰显中华文明的特色巧实力。中华文明是刚柔相济的复合文明,具有顽强生命力。在夏商周三代,中国西北是开放前沿,是东西方文化交流和南北文化融合的核心区,进而发展成为欧亚大陆心脏地带和古代世界历史地理枢纽。
从青铜之路到丝绸之路,再到今天的“一带一路”建设,中华文明传承发展一直延续着伟大的开放包容性,秉持“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理念,不断吸收、融合优秀外来文化而充实、丰富中华民族自身文化,促进“美美与共、世界大同”,于世界体系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完)
受访者简介:
易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长期从事游牧与农耕民族关系史研究,致力东西交流与华夏文明形成研究,试图阐明青铜时代世界体系与中国之诞生,发表《青铜之路:上古西东文化交流概说》《从万里长城到避暑山庄——中央王朝与游牧民族关系模式的转换》《青铜时代世界体系中的中国》等论文,代表作《夷夏先后说》(专著)化解了中国文明本土起源说与外来传播说的矛盾,《齐家华夏说》(专著)探索了华夏文明形成过程。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