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联贺2023年元旦******
编者按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值此佳期,野草诗社、玉坛诗书画苑的诗人挥毫泼墨,创作一批诗词楹联作品,现刊发部分佳作,以飨读者。
一丛花·辞旧
王改正(北京)
新元开泰,气象更新。仰望蓝天,有“祝融”探火,“羲和”逐日,“天和”遨游星辰。玉渊潭里,水波澹荡;世纪坛边,鼓乐雄浑。青鸭戏水,翠鸟凌云。可吟怀咏志,能悦性怡神。于是忆家山故旧,思父老乡亲。谁来微信,我有清吟。词曰:
迎新辞旧又年终,岁月太匆匆。家山微信乡愁苦,举瑶杯,泪眼濛濛。榆麦桑麻,思怀父老,情意寄三农。
长河一带水溶溶,舞步伴琴声。天和舱外清清月,照苍民,仰望星空。待到春来,桃红柳绿,都爱嫁东风。
鹧鸪天·癸卯迎春曲
李伟亮(河北)
柳影烟花隔岁真,流光暂许得闲身。斟来一盏屠苏酒,醉了千家烂漫春。
风点卯,福敲门。诗章吟罢长精神。东邻弹曲西邻唱,年味浓时雪色新。
釆桑子·迎新年
姚琳莉(浙江)
波水粼粼倒垂杨,桅影轻航。流光徜徉,烟雨幽幽话清凉。
四海倾行来去忙,怎费思量,尘事端详,云淡风轻无短长。
鹧鸪天·元日
李小华(四川)
回首壬寅辞虎年,征程又是著雄篇。恢宏谋略环瀛誉,不朽功勋日月悬。
迎玉兔,启新元。生机无限报花鲜。吉星争耀高峰越,癸卯莺鸣喜占先。
沁园春·元旦吟哦
蒲 俊(四川)
玉兔开新,辞岁倾怀,兴绪万千。忆九天建站,六英嘉会,亿民纳福,四景尧天。赤县神州,大街小巷,七彩流光紫气诠。运筹略,复兴宏图展,景焕无边。
宇寰路带波连,迭互利、双赢百卉妍。颂雄师烈武,海天亮剑,东方崛起,科技争先。五岳崔巍,大江浩荡,一代时英始志坚。号角响,再追双百梦,勇往无前。
蝶恋花·元旦抒
文光焰(四川)
雪霁梅开香入户。腊破春回,又是经年暮。游子思归南北路,屏传祝愿兼思语。
陌上明朝莺燕舞。莫叫流光,总被闲愁误。且把诗心随酒煮,研花入墨新元赋。
巫山一段云·元旦
冯星辽(四川)
雪润梅娇艳,风催绿渐肥。家家年味绕罗帏,游子已当归。
万树抽新蕊,千山起翠微。春风报喜入柴扉,天地永生辉。
玉堂春·早梅初绽
邹慧萍(宁夏)
早梅初绽,鹊踏新枝呼伴。已是春还,似水韶光。岁岁年年,暑往寒来去,借问谁堪日月长。
紫燕归飞殷切,春深春浅翔。旧垒人家,识得东风好,桃杏离离倚画堂。
破阵子·冬尽春归
何晓晴(宁夏)
三载浑如旧梦,一朝雾散烟霞。心绪悠悠涤过往,意念沉沉连海涯。驱魔须有槎。
冬育生机无限,春临蓬勃新鸦。天地仁慈常忘我,日月从容一任嗟。人声似水哗。
渔家傲·年关
丁丽君(山西)
清弦弹雪和茶煮,徐徐翻检年归处,九曲痴心难了悟。频自顾,几多词赋朝还暮。
待绽寒梅凝瑞露,听来激越风中鼓,逐浪排云驱瘴雾。红韵舞,诗魂且待同春住。
清平乐·元旦
王文荣(天津)
惠风和畅,曲曲春歌荡。聚力凝心齐志壮,逐梦催征号响。
钟美绿水青山,新岁新地新天。强国宏图绘就,再书特色雄篇。
赵永生(北京)
特色凝香春焕彩;
初心织梦锦添花。
刘能英(北京)
花簇乡村融合路,
春描区域协调图。
韦树定(北京)
一路春风,万里程如虎添翼;
百年使命,千秋业见凤呈祥。
高寒(武汉)
嘉政答升平,喜福满河山,虎尾肃清三载疫;
丰年腾气象,看花喧街陌,兔毫描绿一枝春。
张连玉(湖北)
描绘蓝图,凝心聚德,共圆中国梦;
催征金号,立志攻坚,际会大康庄。
魏春彩(湖北)
众志成城,经雨御风,人类愿新冠远去;
励精图治,翻天覆地,神州迎玉兔归来。
黄汉民(湖北)
红旗高举,祖国雄威好景。
青龙独尊,航天俊杰欢欣。
李玲(湖北)
梅开岁尽,恭迎兔至虎归顺;
雪舞新年,福启春来疫疾消。
张凤先(四川)
沐雨经风斐然伟业铭华夏,
雄关漫道踔厉前行上玉阶。
谢光华(湖北)
高擎二十大旌旗,不负初心,开创未来圆国梦;
竞发万千帆沧海,犹怀壮志,迎新除旧喜春风。
李荆江(湖北)
天问星繁,轮回四季更新拓;
地求疫绝,转换三观做大攀。
海平君(山西)
十里春风萦好梦
一枝兔管写新诗
常丽红(山西)
红日大光,绘就蓝图凭圣手,
黎元伟业,筑成好梦待春风。
常旖格(山西)
奔月神舟邀玉兔,
撒花丝路舞金龙。
马煦乔(山西)
山川瑞气盈万户,
日月祥光照九州。
孙渝泽(山西)
金杯祝岁乾坤大,
玉兔迎春日月新。
李雨乐(山西)
红梅傲雪扬佳气,
玉兔迎春布紫云。
宋佳月(山西)
梅向金光勤报喜,
燕寻翠柳乐开颜。
韩存轩(山西)
玉兔豪光生紫气,
金龙捷足入青云。
姚宣羽(山西)
瑞雪飘飘含韵到,
红梅点点咏春来。
李沐阳(山西)
红梅贺岁满堂彩,
白雪迎春万事兴。
杨凯焱(山西)
喜居宝地千年旺,
福照吉门万事兴。
杨子煜(山西)
雪花滋润红梅艳,
紫气升腾绣户祥。
组稿:何云春 李方舟
审稿:王改正 张 宁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